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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的通告 (2022年144号)
2022-10-15 11:30  来源:郑州发布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于10月15日、16日在规定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开展金水区等九城区高质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采样安排

(一)10月15日、16日开展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核酸检测筛查工作,上午7:00开始采样工作,13:00完成采样工作。

(二)上街区、巩义市、中牟县、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自行发布通告安排域内核酸检测筛查工作。

二、 采样对象

金水区等九城区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区域内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居民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与本次全员核酸筛查时间重合的只检1次。

因短暂外出等原因无法在核酸筛查期间参与我市核酸检测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

三、 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 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的居民,健康码将弹窗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务必在每天规定时间内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以确保核酸检测筛查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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