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充实快乐和有意义有收获的假期,7月4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七大举措为师生的暑假生活“护航”。
全力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各开发区、区县(市)教育局要把校园安全防范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会同有关部门周密部署,加强对重点公共场所的管理,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有序的活动空间;指导学校进一步强化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欺凌暴力、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学校要通过家访、短信、网络、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及时了解孩子的外出活动情况,严防出现监管空白。
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要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暑假作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要充分利用科技馆、图书馆等社会公益资源和公共设施,有序开展场景式、体验式科学实践活动,帮助提升科学素养。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暑假生活,不盲目跟风报班,不参与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坚持规律作息,加强体育锻炼。要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工作,指导师生和家长用好用足平台优质资源,满足学生假期个性化学习、全面发展需求。要提醒家长慎重选择企业和社会机构组织的“研学”“助学”“游学”和“夏令营”等活动,注意查看组织资质,详细了解活动内容、组织形式、收费标准、安全保障等。
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各开发区、区县(市)教育局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为确有需要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假期托管服务,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等设施,严禁以托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或变相提前开学,不得将暑期托管变成复习班、补习班。严禁学校以暑期托管服务名义违规收费、乱收费。
从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认真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坚决整治违规招生行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序平稳推进。严禁组织学生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严禁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问题要及时进行警示教育。
切实发挥家校社育人合力。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传播科学育人观念,深入细致开展家访工作,解决学生成长、家庭教育和家校社合作中的实际问题,真正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要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家访工作,“一生一案”建立家访档案,追踪关注家访效果。利用假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行为问题的宣教活动,提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持续加强违规培训治理。各开发区、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大投诉举报电话和“随手拍”程序宣传力度,发挥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作用,丰富问题线索来源,做到“凡举必查”。继续将违规培训治理纳入网格化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员清单,通过“联检+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暑期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反弹,严厉打击以各类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形成有力震慑。
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准备工作。要提早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提前谋划新学年工作安排,特别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有关工作。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各区县(市)要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扎实做好联合劝返复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