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仅事关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祖国的未来
日前,据媒体报道,近日针对某媒体平台短视频中存在违法信息等问题,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依法给予该媒体平台警告处罚。经查,该媒体平台存在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及时处置,以及落实“青少年模式”不到位等情况,导致违法信息扩散,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公安机关责令其全面排查整改。
短视频等媒体平台因“青少年模式”落实不到位而遭到处罚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流程不“走心”、实名认证流于形式等,也屡屡被媒体报道。这背后大多缘于平台方想要收获更多的利益,而对“青少年模式”进行“放水”,但这种做法却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发布的《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18至2022年,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从93.7%增长到97.2%;而且,“触网”年龄越来越低,小学阶段的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从89.5%提升至95.1%。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互联网逐渐成为未成年人搜索信息、汲取知识、娱乐休闲的重要渠道,网络时代信息繁杂,未成年人对于信息的把关和识别能力较为有限,因此需要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落实“青少年模式”绝不是小事,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仅事关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因此,预防低龄学生沉迷网络、为“祖国的花朵”共同撑起一片清朗“网络蓝天”,是当下全社会必须面对,也必须答好的现实课题。
严格管理各大媒体平台是首要任务。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以此推动青少年合理有序、有节制地上网,进一步降低其沉迷网络风险。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然而,还是有网络公司出于营利目的,采取卸载、重装APP等手段,绕过“青少年模式”的时间限制。重装之后,“青少年模式”依旧存在,但可以继续观看几十分钟视频。而通过不断卸载、重装,即可绕过时间限制,使“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如果这样的“绕过”增多,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违反法规的平台公司加以处罚,不给利用技术手段屏蔽“青少年模式”留下任何空间。
不仅如此,相关部门还要推动“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等网络环境整治行动的开展,为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网络氛围。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督促各类互联网平台举一反三,让他们切实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防止违法信息传播,坚决防范违法信息对未成年人造成危害。
(作者系中国教育报记者)
作者:张湘怡